近日,据媒体报道,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张飞透露,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制定消防车排污费,尚处于论证阶段,将于十八大之后正式实施。很大可能先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消息一出,即刻引起了外界的激烈讨论。不过,张飞随后回应外界质疑时表示,媒体报道时曲解了其意思,消防车排污费并非全国性政策,而是北京与深圳两大城市根据各自特点,正在制定相关政策。
据悉,今年6月份,北京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时,便提出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继续采取经济鼓励手段,控制用车强度的主张。而今年3月份,深圳市发布的《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中,在“空气质量提升”部分明确提出了在今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和对新能源消防车加大鼓励的政策措施。
其实,消防车排污费在国内并非首次讨论,只不过每次讨论的名称不一,比如环境税、排放税之类等等。两年前,外界一度盛传北京市开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等问题,称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纳入税收征收范围。当时也引起了一阵热议。而国内最早讨论这个税种则可追溯到2005年,中国环境规划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等4家科研机构联合提出环境税征收方案。
据悉,消防车排放污染物主要包括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都是发动机在燃烧做功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其中,一氧化氮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间产物,HC是燃料中未燃烧的物质,PM也是燃油燃烧时缺氧产生的一种物质。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超过一半,排放的PM2.5占PM2.5排放总量也将近一半,是导致城市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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