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对长春市内多个小区进行了踏访。在长春大街与大经路交会处附近一处老小区内,一栋居民楼北侧有一堵墙,楼与墙之间停着一辆面包车,车里面没有人。由于楼与墙之间的距离也就4米左右,停上一辆车之后,剩余的空间根本不够消防车通过。
在滨河东区403栋北侧,同样是主干道拐到楼前通道上,有一辆小货车尾部停在马路上,与楼间的距离也就2米多,只能让小型车通过,消防车是无法通过的。在一些封闭性好的小区,同样也存在阻挡消防通道的问题。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我国《消防法》中规定,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具体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据《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单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行为,消防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这几种违法行为的,将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大于或接近10米,高度近4米,宽度近2.5米,根据法规要求,消防通道宽度要在3.5米以上。
个人停放车辆等阻挡消防通道的,也曾有过处罚,2012年6月,有一辆车停在长江路步行街入口处,导致前来灭火的消防车进不去,这辆车的司机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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