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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致人伤残该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1/10/9 9:27:51    查看次数:3070

   吴先生问:我奶奶在过人行横道时被消防车碰倒摔成了轻伤。事后消防车所在的单位以其是特种车辆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请问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撞了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首先要“确保安全”,没有注意人行道上的行人是有责任的。因此,肇事车所在单位应给予你奶奶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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