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地制定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周洪宇代表表示,校车安全条例应尽快出台。出台后,还需要进一步分清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责任;同时,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校车驾驶人制度、校车行驶制度、对汽车制造厂商的监督制度等;还要加强监管,建立追责机制、首问负责制、目标责任制等。
施杰委员更为关注学校合理布局问题。他说:“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虽然提到了保证学生就近入学,但没有细化。现在比较纠结的问题是,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留守儿童和老人越来越多,直接造成有的学校学生越来越少,学校难以为继,也很难保证教育质量。”
施杰委员认为,应当防止盲目撤点并校。地方政府应把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农村地区撤点并校的重要考虑。没有安全的校车、适合的道路和监管机制,不能撤点并校。
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对记者表示:“去年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死的都是农村孩子。这主要因为农村孩子的出行需求大,这几年撤点并校又‘大跨步’,一些地方没有经过认真调研,也没有按照让孩子就近入学的精神来统筹安排,这显然是不科学的。此外,农村道路资源和基础设施也没有跟上。”
李蓝委员准备在今年两会上建议,由于距离全国各地校车配备达到国家所要求的数量和比例还有一段时间,因此在过渡期内,要强调校车安全,但也不能一味地强调高标准,处处都按照欧美的标准来,这样可能就会让许多本来是安全的“准校车”被挡在门外。
“较之于校车的坚固程度,校车的安全运营更关键的问题在于道路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何水法建议,应通过立法确立校车制度并随之颁布与校车营运、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祖国的“花朵”健康安全成长。
本信息来自校车专业网站:http://www.jnqc3.com/prodlist25.html